新闻中心

出售过期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 儋州一日子百货超市获罚2万元

  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9月11日音讯(记者 蒙健)近来,因出售超越保质期的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获利23.8元,儋州那大向日葵邻里日子百货超市获罚2万元。

  据介绍,本年5月22日,儋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来电告发称,其在坐落科学南路的超市购买到过期面包,表明这类产品都已过期还摆放在货架上,要求功能单位一起前往查办,揭露公示处分成果。

  接到告发单后,执法人员来到科学南路西侧怡心花园丰华苑-海拓大厦商业综合楼,对儋州那大向日葵邻里日子百货超市做出具体的查询。执法人员在该超市食物区冰柜内发现1盒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【生产商: 汕头市金上士食物有限公司,生产日期: 2022年3月19日,保质期为12个月,净含量:800g(10个),储存方法在-18℃以下冷冻保存】,已超越保质期,与告发人宣称其所购买的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为同一批次产品。执法人员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当场下达《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》,并对上述超越保质期的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予以扣押。

  经执法人员查询了解,儋州那大向日葵邻里日子百货超市于2022年4月2日从供货商儋州那大餐乐食物店“冻品云APP”下单,收购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1件,合计12盒,购进总价204元,并将其存放在超市食物区冰柜内进行出售,出售价23.8元/盒。

  上述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于2023年4月20日超越保质期后,仍剩下2盒在冰柜内进行出售。5月22日,该超市向顾客出售了一盒,并被该顾客告发,剩下1盒被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扣押。该超市构成了运营超越保质期的食物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违法来得到的为23.8元。

  儋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确定,儋州那大向日葵邻里日子百货超市运营超越保质期的食物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该超市予以没收超越保质期的“红豆派”速冻食物1盒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3.8元并处分款2万元。

Copyright © 2017-2020 华体会体育棋牌 版权所有  豫ICP备16035002号-2